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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事项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8年05月15日作者:lx

湖北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

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事项

 

  本届委员会主任组成成员为:

       主  任 : 李 犁

       副主任: 肖咏东 雷平  张萍

  具体分工事项:

 李犁 主任

 1、面主持委员会工作;

        2、年度财务用款计划管理;

 3、事管理,包括顾问、特邀委员提名,委员和研讨员进出管理;

 4、核专业委员会的业务和活动信息并授权特定人员通过省律协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网站发布;(包括负责该网站栏目的信息发布和更新)

 

        肖咏东副主任        

 1、据省律师协会要求起草“湖北省律师建筑房地产业务规范、指引和标准”;

 2、本专业委员会名义组织律师专业培训、继续教育等活动提出建议并负责实施;

 3、集、整理涉及与本委员会的业务有关的专业信息,收集整理涉及本专业委员会有关的活动信息,并设计建立专业信息共享平台,争取每月将相关信息发至每位委员邮箱。

 

雷平副主任

1、持业务和理论研讨,负责研讨会议的组织和联络工作,并在2008年11月将研讨成果汇编成册;

2、负责本委员会对律师承办建筑与房地产业务的指导,负责对有影响的案件进行论证,就涉及本委员会专业的重大社会事件提出法律意见;负责对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重大疑难及群体性案件进行论证,提供指导意见。

 

张萍副主任

1、制订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中期工作规划;

       2、组织委员参与省、市人大政府的立法活动,就相关部门的立法、司法、行政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与省、市建筑房地产等相关机构、部门以及各专业委员会建立工作关系,形成与律师业务活动相关的社会网络;并负责本委员会对外交流活动工作。

 

 

原作者: 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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